曾有一个人,爱我生命》世上真的会有“孙嘉遇”吗

孙嘉遇是舒仪小说《曾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里面的男主,网友的评论: 世间再无孙嘉遇,引发热议。至于会不会有?也许会有,也许曾有,也许未曾碰到。

第一、故事里的孙嘉遇太过于完美,几乎集合了所有女人对于完美男人的幻想因素。他帅气、多金、潇洒、体贴,还有内心的强韧。每个人的年少时光会遇到各种不同的人,但这样几乎没有瑕疵的“白马王子”只能是靠各自的机缘了。

第二、这其实是个比悲伤更悲伤的故事,结局孙嘉遇身患胃癌,把女主从乌克兰逼走,而一年半后女主收到孙嘉遇生前爱不释手的《圣经》,里面有张女主22岁站在钢琴前笑靥如花的相片,背后那行字让很多读者也为之泪流满面,我的女孩,祝你一生平安喜乐!能有且遇到是幸运的,但却要承担失去的悲痛;没有是遗憾的,但少了一个悲伤的故事。

每个人的一生中,都有一个“王子”或“公主”。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如此而已。

该怎么去放弃和忘记一个人

忘记一个人是很困难的,实际上是根本忘不掉的。只是在你心中想到时还激不激动,如果心不再激动了就证明忘记了。喜欢一个人,是没有任何预兆,爱一个人没有任何前提和任何要求,是不经意一瞬间的感觉。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是没有理由,刚一眼看到那个人就产生了一种心动,接着又去仔细望第二眼,自己的身体器官也有了反应。这就是喜欢,喜欢来的很快,很突然,没有任何的压力,没有任何的前提,没有任何的道理。所以爱来的很容易。

忘记却是经过深思熟虑,纠结,爱已经在心里落下了深深的痕迹,要把这种爱从心里扯出去是很痛的。自己心里痛恨万分,自己要经过很多的矛盾,经过很多的反复,经过很多的撕心裂肺,但也不可能把已经污染的心洗干净,心也不象孩童时的那么纯洁,干净。所以忘记很难很难的,比爱难受千百倍。

日本有个莸贝尔奖的人提出“增赋效应。”,说一个人得到喜欢爱很容易。失去忘记一个人很难很痛苦。得到爱比失去爱更难受更痛苦。因为爱的时候,是爱你的人走进了你的心里。当你也爱上那个人的时候,你们双方的爱都很快乐。但当对方离开你抛弃你的时候,你失去对方是去的时候,Ta不但人走了,还带走了你的心。所以说痛苦比爱你更难受,更难忘记更痛苦千白倍。

好比是你喜欢一件东西。当买到你手里的时候,你很喜欢。如果没有买,或者买来就丢了,也就不在乎了,过一会儿就忘了。可是你买来放用了一段时间,而且爱不释手,这件东西突然丢了,你心里一定很牵挂,你心里一定很在乎。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够忘记掉。如果是你心爱的人,两个爱的入里面去了的人,两个爱的不离不弃,生生死死要在一起的人,突然另外一个人抛下你走啦。Ta人走了,也带走了你爱Ta的心。可想而知对你的打击有多大。你的心会有多伤心,你的心会伤的有多惨。意志坚强的人可能挺得住,意去软弱的人可能一绝不振,会去产生治不下去的想法,也有的人会气疯会气死。

爱欢欢喜喜的来。忘记却是走的时候是痛苦。是你喜欢爱的人走的时候也带走了你的心。这就是为什么忘记比爱更难受的原因。

如果说双方都斩钉切铁的断绝,双方都不藕断丝连,随着时间的推移就会淡没。但要彻底忘记是永远不可能的。

如果真要忘掉:

第一,狠心的把Ta和你相处过的记忆从脑海中删除,包括你们两所有能勾起回忆的物品。

第二,找一个很优秀的人代替Ta在你心中位置。找这个新的人必须很好很优秀,很多方面都胜过Ta。这样你的心情就好很多,就会慢慢的把他挤出心里。

第三,不要留给自己空闲和过多时间,不要没事就去想Ta,找点事情做,转移思想,去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

第四,经常找亲戚朋友家人以及熟人去聊天。去参加一些活动,上网看头条,打游戏。经常去逛商场,跑步,旅游。

我这样的方法,能够慢慢忘记Ta

有没有民国的言情小说

推荐火星小说的《妙煞人之痴娘》,作者乐琳琅。

她回到被情敌谋害丧命那一晚,试图逆天改命!

——《妙煞人》之一《痴娘》

太平小镇有个由民居改建的博物馆,馆中珍藏文物都由私人捐赠。但在民国时期,这座老宅里,曾接二连三发生过诡异的事——

一座神秘老宅;

一个命犯桃花的少年郎;

个个倩女幽魂般的奇女子;

桩桩离奇命案、牵出曲折情事……

三生石上,深深一笔,记下该了的债、该还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