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名称:东易日盛;证券代码:002713)于2023年2月20日、2月21日、2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通过现场、电话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年年度报告为准。

6、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2023年2月3日,监事会主席李永红先生和董事、副总经理刘勇先生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4日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2023年2月22日,董事、副总经理李双侠女士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结果及致歉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除上述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异动期间没有其他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23-016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结果及致歉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双侠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双侠女士计划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55,712股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23年2月22日,公司收到李双侠女士出具的《关于未严格执行股份减持计划的致歉函》,其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但在实施减持计划时,因操作失误,2023年2月22日李双侠女士共计减持公司股票61,412股,超过减持计划披露的拟减持公司股票数量5,700股。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李双侠女士合计减持61,412股公司股份,超过其减持计划披露的拟减持公司股票数量5,700股。具体减持情况详见下表: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以上股本比例加总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双侠女士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5,7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33%,但因其本人操作失误,导致实际减持公司股份合计61,4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6%,超出原计划减持数量5700股。李双侠女士本次超减持计划减持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上述违规行为发生后,李双侠女士立即向公司报告了违规情况及出现该违规情形的原因,其并无主观故意,系误操作造成,并主动向公司及董事会进行了深刻的检讨,其深刻认识到违规减持事项的严重性,就本次违规减持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诚挚致歉。李双侠女士承诺今后将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同时严格管理股票账户,审慎操作,杜绝类似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2、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立即跟进了解相关情况,经公司核实,李双侠女士超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非主观故意违规,系误操作造成。公司要求李双侠女士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股票账户管理,严格履行作为公司高管的义务。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组织李双侠女士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则,审慎操作,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除上述超减持计划减持5,700股公司股份的违规情况外,李双侠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均遵循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李双侠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截至本公告日,李双侠女士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李双侠女士签署的《关于未严格执行股份减持计划的致歉函》。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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