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虞书欣父母公司再成被执行人”上了微博热搜,很多人关心的并不是这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是因为这个案件的被执行人新余豪誉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是明星虞书欣的父母。

1月5日,根据第三方数据平台披露的信息,虞书欣母亲刘金美为新余豪誉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在1月4日新增恢复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31.1489万元,执行法院为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关联案件为相关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那时的虞书欣才14岁,可见其父母在其成名前便已经从事商业行为了。实缴资本达到了3000万元,经营范围含物流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等业务。

此案被执行人还包括云南云镍实业有限公司、江西江锂科技有限公司。

相比于实缴3000万的资本来说,这个31万元其实也不算多,并不缺钱。怎么虞书欣父母会再成被执行人呢?

粉丝们为了将舆论降至最低,开始洗地表示该公司并未失信,并无限制消费令。

但目前在第三方数据平台上,新余豪誉实业有限公司已经被标有“被执行人”的标签。其实虞书欣的粉丝们不需要那么紧张,开公司难免会有商业纠纷,打官司也属于高频事件。

“虞书欣父母公司再成被执行人”引起广泛关注的原因是虞书欣作为明星产生的明星效应,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在网上持续发酵,从而引起很多不知道缘由的网友展开讨论,这样也多少会给虞书欣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当然,从法律层面来分析,虞书欣和这个案件没有直接的关系,不是案件的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也不需要为父母承担任何的偿还责任。

但欠钱不还的人真的没什么好感,不管粉丝怎么洗,别人欠你钱的时候你就知道多恶心了。

所以,你认为虞书欣需要为父母的行为买单吗?